為有效凈化網絡環境,全力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全面梳理摸排各類網絡謠言線索,依法嚴厲打擊編造、傳播網絡謠言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維護清朗和諧網絡空間環境。
案例一
2024年11月,網民陳某某出于吸引眼球、博取流量的目的,在網絡平臺發布內容為“通緝令:陳小武;罪名:越獄;懸賞金:1000萬元”的虛假視頻,該視頻播放量上萬,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安寧警方依法對陳某某予以批評教育。
案例二
2024年10月,網民楊某因與沈某某發生糾紛,出于報復、恐嚇心理,截取沈某某父親的人像圖片后,編造配文“殺人犯逃亡在官渡,看見請打110”的視頻在社交平臺發布,嚴重影響他人名譽,引發群眾恐慌,擾亂公共秩序。官渡警方依法對楊某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三
2024年10月,網民胡某某通過社交群組發表不當言論,對革命烈士劉青蓮惡意侮辱,將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污名化,影響大眾認知、傷害公眾情感。東川警方依法對胡某某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四
2024年10月,網民陶某某、李某某為吸引眼球,編造“某小區14棟發現拐賣娃娃的窩點”的不實言論,并在社交群組中發布,造成該不實信息被大量傳播,引發公眾恐慌。官渡警方依法對陶某某、李某某處以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
網絡無邊,法律有界網絡并非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遵守法律法規規范網上行為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自覺抵制網絡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