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病人三個不同時期的飲食原則
早期(1-2周):此期治療以活血化瘀,消腫散瘀為主。中醫認為:“瘀不去則骨不能生”。飲食配合以清淡為主,如蔬菜、蛋類、豆制品、水果、魚湯、瘦肉等,忌食酸辣、燥熱、油膩,尤不可過早施以肥膩滋補之品,如骨頭湯、肥雞等。在此階段,食療可用三七10克,當歸10克,肉鴿1只,共燉熟爛,湯肉并進,每日1次,連續7-10天。
中期(2-4周):此期治療以和營止痛、祛瘀生新、接骨續筋為主。飲食上由清淡轉為適當高營養補充,以滿足骨痂生長的需要,可在初期的食譜上加以田七煲雞、動物肝臟之類,以補給更多的維生素A、D,鈣及蛋白質。食療可用當歸10克,骨碎補15克,續斷10克,新鮮豬排或牛排骨250克,燉煮1小時以上,湯肉共進,連用兩周。
后期(5周以上):此期通過補益肝腎、氣血,舒筋活絡,使骨折部的鄰近關節能靈活運動康復。飲食上可以解除禁忌,食譜可再配以老母雞湯、豬骨湯、羊骨湯、鹿筋湯、燉水魚等,能飲酒者可選用張氏養血舒筋露等。食療可用枸杞子10克,骨碎補15克,續斷10克,苡米50克。將骨碎補與續斷先煎去渣,再入余兩味煮粥進食。每日1次,7天為1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