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功能鍛煉是預防關節活動障礙最主要的措施。
所謂早期,是指受傷或手術后3周或6周以內,具體時間需根據年齡、骨折的部位及程度來決定。
首先是抬高患肢,消除腫脹,同時進行未固定的關節鍛煉。上肢或下肢骨折時,必須每天活動手指或足趾等未固定關節。
此外還應作肌肉收縮鍛煉。在醫生的指導下每天主動多次做固定肢體的肌肉收縮,每次約20分鐘,這樣可以消除腫脹,減少肌肉粘連、萎縮,給骨折部位造成一定的生理壓力,促進骨折愈合。
總之,病人骨折后在醫院作了復位、固定后,不要以為萬事大吉了,必須根據醫生指導進行早期功能鍛煉,才有利于肢體的康復。